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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对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报送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九)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的各部门、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十)受理申请人对部门、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对有过错责任的部门、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十一)对本市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具体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文电处理、会务工作、文稿起草、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政务工作和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印发和上报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具体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对象、范围、申请材料和办理权限、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进行审查;对政务服务中心常驻单位和非常驻单位进行调整,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对服务窗口的授权是否充分进行审查;组织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和产权交易等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并进行规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和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互联互通进行维护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帮助解决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行政审批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协调网上审批工作,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有关调研、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协调科。

  具体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协调和组织并联审批或指定窗口单位牵头组织并联审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受理申请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对有过错责任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负责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在审批办证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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