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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明宏达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公司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明宏达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公司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11号)


三明宏达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三明宏达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6幢;
  三、法定代表人:吴启彬,身份证号码350420196609040016;
  四、注册资本:10万元;
  五、经营范围:二手车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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