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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汉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汉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08号)


福州汉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设立福州汉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及《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设立福州汉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福州汉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福州台江区黎明小区茉莉园1#-3#连接体;
  三、法定代表人:陈信滔,身份证号码350103196204182312;
  四、注册资本:108万元;
  五、经营范围:二手车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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