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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德化县涌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德化县涌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6〕575号)


泉州市经委:

  你委《关于德化县涌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网的请示》(泉经电力〔2006〕4号)已收悉,德化县涌口水电站是大樟溪干流梯级开发的第一级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改委审查、批复(闽计基础〔2004〕303号、闽发改交能〔2006〕210号),该水电站装机容量2.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7320万千瓦时。为了贯彻国家环保和能源产业政策,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鼓励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经研究,同意德化县涌口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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