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机械厂年产3000辆专用车生产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机械厂年产3000辆专用车生产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34号)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机械厂:

  你厂提出的年产3000辆专用车生产项目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4年第8号令),经审查,我委原则同意你厂年产3000辆专用车生产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关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1、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辆通讯车、冷藏车和自卸、厢式、仓栅式货车等专用车的生产规模。底盘选用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集团或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的底盘。
  2、企业注册资本为2300万元,其中郭勇标占30%股份、刘根东占20%股份、郭鸯鸯占12%股份、连欣占10%股份、郭佐榕占10%股份、郭益丽占8%股份、冯岩冰占5%股份、连文岚占5%股份。
  3、产品开发除本企业有一定研制能力外,主要依托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和福建农林大学,已分别与对方签定了技术合作协议书。

  二、根据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有关内容如下:
  1、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不需征地,利用原有土地、部分生产设备和辅助设施。新建总装车间12960m2和研发中心4800m2。
  (2)添置相应的下料、焊接、涂装、装配、检测、动力与办公等设备,购置计算机及辅助设计等软件,建立CAD-NT网络,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3)完善配套公用工程。
  2、项目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新增)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资金由企业和股东自筹。总投资中利用企业现有资金3100万元,其余2900万元由各股东按股比增资。
  3、项目建设期1年。

  三、项目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四、本批复需待国家发改委收到我委上报的项目备案材料后两周内无异议方正式生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