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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仙游县盖尾大地加油站等10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仙游县盖尾大地加油站等10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41号)


仙游县盖尾大地加油站等10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 9月1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仙游县盖尾大地加油站、闽侯县红日石化有限公司(原闽侯县红日加油站,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20年12月30日)、安溪县官桥利达加油站、福鼎市沙埕顺鑫加油站、惠安城东加油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11年9月1日)、安溪县尚卿新楼溪心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石井加油站、光泽县李坊晓珍加油站等8家企业零售经营汽油、柴油;同意霞浦县下浒镇渔业供油船(闽霞渔F911)(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08年10月17日)、莆田市荔城区鹭明成品油有限责任公司(闽莆渔油168号)(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11年8月3日)2家企业零售经营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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