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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闽经贸协作[2006]532号)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福建办事处的申请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福州市设立驻福建办事处。张晓凡同志任办事处主任,办事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闽发大厦3区1902室,电话0591-28368994、2836976,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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