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新桥加油站等33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40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新桥加油站等33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 9月1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以下33家企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新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文龙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石门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小陶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西洋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岭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东坡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黄历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邹佛文;
九、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坑边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朱明;
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永安安砂水东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