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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等2家企业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等2家企业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39号)
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厦门鹏翰拍卖有限公司:
我委于2006年9月26日收到你们关于变更企业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经审核,同意:
一、
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注册资本由伍佰万元变更为壹仟万元。
二、
厦门鹏翰拍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省鹏翰拍卖有限公司。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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