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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石油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莲塘余乐加油站等6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石油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莲塘余乐加油站等6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6〕722号)


中石油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莲塘余乐加油站等6家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新建中石油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莲塘余乐加油站,迁建中石油福建泉州鲤城江南加油站(原惠安县海洋加油城有限公司)、中石化福建泉州晋江市新世纪加油站(原晋江安海三社加油站)、惠安县百崎凯鸿加油站(原永春县吾峰吾顶加油站),新设闽福州油0027号、宁德市安油3号加油船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我委原以闽经贸市场〔2004〕730号文批准的新建晋江市新世纪加油站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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