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浦城县官路乡礼荣加油站等15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60号)
浦城县官路乡礼荣加油站等15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 10月2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浦城县官路乡礼荣加油站、浦城县古楼兴达加油站、建瓯市小松镇大庙加油站(原建瓯市小松镇大庙桥头加油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邵武迎宾(猴子山)加油站(原邵武市迎宾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泉港锦川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莲合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漳浦黄仓加油站(南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诏安北环加油站、诏安县天山工贸有限公司加油站、漳浦县石榴利民加油站、泰宁县兴源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朴山加油站(西站)等12家企业零售经营汽油、柴油,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莲合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为:自本批复作出之日起17年;同意福建省三明钢联经营开发总公司1家企业配送经营柴油;同意东山县东森贸易有限公司(闽东渔F828)加油船(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10年1月9日)、闽东渔F915加油船(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06年12月11日)等2家企业零售经营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