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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7〕28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2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平安厦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消除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冬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形势,掌握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加防范,把防火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认真落实到基层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开展大规模火灾隐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六查”要求,明确检查的重点、检查的任务和整改的责任,紧紧抓住眼前一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亟待解决的火灾隐患问题,出重拳、下猛药,限期彻底解决问题。要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四个方面,迅速展开“猎鼠”行动。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领导责任和专门人员,按照三级管理责任制分级管理,分级备案,并从中筛选出重点隐患,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三、落实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纠正执法偏软、督促不力的现象,敢于碰硬,敢于解决棘手问题,紧紧抓住容易酿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追踪到底,彻底清理火灾隐患。对违法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久拖不改、抗拒整改的场所,要动用执法手段,该查封的就要查封,该取缔的就要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继续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倒查,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冬防工作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各行业、系统和各单位、居(村)委会的消防宣传职责。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对久拖不决、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以及其它违法违章行为,要公开进行曝光,以警示全社会自觉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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