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时有效处置重大医患纠纷
12、依法处置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加强公、检、法、卫的沟通联系与信息交流,运用调解等综合手段,防止和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依法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年内封堵、冲砸医院、殴打医务人员事件应明显减少。(全年,卫生、公安、法院、检察院)
13、加强医院内部医患沟通组织建设。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建立医患沟通组织,完善医患沟通组织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医院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联系机制,形成化解医患矛盾的畅通渠道。(全年,卫生、司法、医疗机构)
14、举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医疗纠纷处置学习班,重点学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置和治安秩序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机构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第二季度,卫生、公安、医疗机构)
五、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
15、完善医院治安事件应急体系。做好医院突发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明确组织体系、应急内容、应急程序,适时选择医疗机构开展治安突发性事件演练。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建立警务室。(第三季度,卫生、公安、医疗机构)
16、加强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物资管理。认真落实医院技防建设管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麻、精神药品、菌种和放射源以及志愿戒毒机构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适时开展毒、麻、精神药品等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全年,卫生、公安、药监、质监、安监、医疗机构)
六、加强创建宣传工作
17、正确引导宣传舆论。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客观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对有关医患纠纷,在搞清事件真相前不轻易地报道,杜绝不实报道。(全年,宣传、卫生、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