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发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厦门市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4〕2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公安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发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厦门市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市公安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发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厦门市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04年11月22日)
为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供电秩序环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和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破获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清理、整治销赃市场,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上升的势头,建立和完善“护线长效工作机制”、“打击犯罪长效协作机制”,防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反弹,确保电力设施长久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4区。其他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和整治行动,确保本地电力生产输送安全。
(二)打击整治重点:重点打击重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收购、销售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庄。
(三)保障重点:海沧鼎美、翔安马巷2个在建的220KV输变电工程等重大输变电项目和全市重要骨干电网。
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