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厦门市电子政务网上审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完善部门网络系统。试点部门应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建立和完善部门的内、外网平台,并完成与市电子政务平台内、外网的联接;暂不设立外网平台的部门,也可依托市级外网平台,开展网上便民服务工作。对涉及网上跨部门并联审批的项目,为便于数据交换、共享,降低系统的复杂性,原则上要求统一使用市级外网、内网平台。

  3、优化网上审批服务项目。市直试点单位要根据网上审批工作的特点,会同市审改办、市效能办确定今年开展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的项目内容,优化网上审批、服务项目的流程,构建科学、高效的审批服务运转新流程。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厦府〔2004〕25号文件的要求,探讨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推行一门受理、告知承诺的工作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审批。

  4、开发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市直试点单位网上审批、网上服务项目的软件开发工作分三种模式进行,一是委托模式。委托市政务信息中心统一开发通用的网上审批、网上服务软件,并在市级平台上运行;二是协作模式。由试点部门牵头、市政务信息中心技术指导开发网上审批、网上服务软件,平台可使用已有平台,也可使用市级平台;三是自建模式。由部门牵头,按时间、技术接口要求,独立开发完成网上审批、网上服务软件。

  四、组织领导

  网上审批试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信息产业局、效能办、审改办、政务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监督工作;信息产业局负责规划制定和组织技术方案的论证;审改办负责网上审批项目的确定、整合、优化工作;效能办负责网上审批工作运行效率的实时监督工作;各试点单位成立由办公室、技术管理部门、试点项目业务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实施、推进;政务信息中心负责网上审批工作技术支持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工作。

  五、网上审批模式和时间安排

  1、网上审批模式

  网上审批系统可采取二种模式进行,一是外网受理、外网办公、外网反馈;二是外网受理、内网办公、外网反馈。各试点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网上审批工作模式。

  2、时间安排

  (1)市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2004年5月份完成网上审批平台设备安装、调试工作,6月份审批服务平台投入试运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