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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厦府〔2000〕综1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200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0〕1104号)以及全国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市2001年的春运工作,让全市人民过个祥和、快乐的春节,现将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春运。

  为了加强春运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各春运单位、部门都必须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组织、督促、协调工作。各部门要团结一致、协调配合,顾全大局,共同把我市的春运工作搞好。

  二、周密布置,采取有效措施

  今年春运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有序,运送及时,服务到位”。时间从2001年1月9日至2月17日止,为期40天。春运期间,我市公路、铁路、航空客运量均会略有上升,各有关单位必须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1)各运输单位必须做好客流调查,准确预测,为准备充足运力提供准确依据。春运是民工流量最大的时候,又值假日旅游季节,各单位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运输需求。

  (2)各有关单位必须把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单位要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测,公安、交通部门要各负其职,把好关;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车站、码头、车辆、船舶管理,把住源头,杜绝超载,严禁安全存在隐患的车、船参与运输;要强化交通沿线的治安管理,对重点线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要齐抓共管,打击车匪路霸,打击“票贩子”,打击“宰客、倒客”等欺行霸市行为,维护旅客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1)劳动部门要加大用工监控和劳动力市场信息宣传,有效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减少民工盲目外出。

  (2)口岸单位要尽可能增加一线人员,增设通道,加快验放速度,方便旅客入出境和外贸货物运输,确保港口、口岸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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