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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厦府办〔2004〕1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实现我市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4﹞1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郭振家(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黄文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如欣(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高玉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吴明哲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许十方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吉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傅一民 (市民政局副局长)

  蒋先立 (市司法局副局长)

  庄志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钦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名炎 (市交通委副主任)

  路慧英 (市农业局副局长)

  孙志裕 (市经发局助理巡视员)

  姚冠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再阳 (市计生委副主任)

  叶飞云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启和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周 旻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林淑华 (市总工会巡视员)

  黄鹤麟 (共青团厦门市委副书记)

  陈宝贵 (市妇联副主席)

  李明珠 (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

  杨 勇  (厦门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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