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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4〕223号)


各区人民政府,海沧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谢庭木(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诗福(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

  成 员:
  陈国猛(市法院副院长)

  康 涛(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

  林金平(市交通委副主任)

  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建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陈心田(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陈林灵(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文秀(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林晓辉(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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