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厦府办〔200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3〕305号)规定,决定成立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洪春火(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
李德源(市农业局局长)
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宗芎(市委农办副主任)
吴明哲(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李钦辉(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魏 刚(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清河(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海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林晓辉(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碧惠(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