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2〕9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投资区、象屿保税区、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予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六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意见
(厦门市财政局 2002年5月22日)
我市自1997年颁发了《
厦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以来,不断推进和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
厦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银行代收管理办法》、《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押金、暂收款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的通知》、《厦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及银行账户、收费票据等方面的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罚没收入推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票款分离、财政统管”的收缴征管制度,预算外资金已基本实现了财政专户管理,并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编制综合财政计划的要求,实行了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综合预算。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预算外资金收支结构不尽合理,一些执收执罚单位收支安排仍存在挂钩现象;有经营收入和“非转经”收入的单位的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合理,导致单位之间经费开支、职工收入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单位的项目资金结余未能及时进行清理,造成单位银行账户余额沉淀过大,难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执收执罚部门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甚至将执收执罚权交由所属单位办理,逃避“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此,2002年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合理调整预算外收支结构,将一些单位的预算外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二是要通过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非转经收入的管理,使部门预算能够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入收支状况。三是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工作,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的依法收缴和清算工作,解决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执法力度弱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