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等教育重点对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和学校布局进行全面规划,形成专业化、具有规模效益的职教集团。
4、高等教育要适度超前发展,扩大我市各类高校的办学规模,重点办好曾厝文教区和集美文教区。继续支持把厦门大学办成全国一流、在国外有较大影响的大学,支持集美大学尽快成为福建省一流的大学,这两校应加强教育的创新,注重产学研相结合,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为特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更大贡献。结合现代工科大学的创办,完成鹭江职业大学专升本的各项工作,但仍保持职业教育的特点;教育学院、电大、职工大学实行合并办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学效益;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创办国家会计学院、财团法人长庚高级护理专科学校;支持华厦职业学院、南洋专修学院等民办高校办学。
5、成人教育以建立厦门市社区教育管理新体制为重点,以行政区为主,市政府协调、社会参与,成立市、区、街道的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形成三级管理网络。同时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逐步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6、农村义务教育要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国务院关于“以县为主”的体制,强化各区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农村学校办学规模和层次适应农村现代化建设和高科技农业的发展需要。
三、厦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基础教育发展目标
建立起适应厦门特区经济发展需求的基础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学制富有弹性、管理科学规范、学校布局合理、教育技术现代化、教师队伍优化、办学特点多样化,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达全国一流水平。
全市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达99.98%,初中阶段入学率确保不低于99%。在校生小学年保留率达100%,初中达97%;年均在校生巩固率小学达100%,初中达99%;年均毕业生升学率小学达99%,初中达83%。
到2005年止,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开元、思明、湖里、鼓浪屿等4个区平均达98%以上。
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岛内争取达到100%。普通高中校均规模达千人以上。
(二)职业教育发展目标
建立一个能适应厦门特区经济发展需求的、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融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做到: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有效、运行机制灵活、办学特色鲜明、职业教育资源合理配置(通过政府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多层次多元化的结构协调发展;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更加贴近经济社会的需求和用人单位的需要。
(三)高等教育发展目标
建立起适应厦门特区经济发展需要、多种办学体制并存、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开放性、现代化的高教体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模,提高我市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至2005年,全市普通高校拥有大专以上在校生达5万人左右,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与成人高校在校生(学历教育)规模达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