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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对市政府第115号令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通报的通知


  3、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审查和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据的公布工作

  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由市法制局牵头,从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人防办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市51个市直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资料汇编进行实质性审查。由于相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使得审查工作进展顺利。与此同时,各区政府也认真做好所属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审查。

  此外,根据省政府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据的步骤,市法制局目前已着手对拟公布的市直执法部门的主体及依据进行复审,待市政府批准后即予以公布。

  4、认真准备,开展分解职权、落实责任的试点工作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意见,分解职权工作可选择一些条件好的单位先行试点。在这次检查中了解到,我市目前已有湖里区政府、市交通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等单位开始着手分解职权、落实责任的工作,其他单位也都认真着手这方面的准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部门特别是一些区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人手少,直接影响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

  2、少数部门领导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统一领导和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3、部门之间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力度方面还不够平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多种令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暂行办法》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一是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相关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暂行办法》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仅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知熟记有关规定,还要让广大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各界对《暂行办法》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所了解,从而有利于社会各界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以营造我市良好、和谐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二是针对检查发现的大多数单位法制力量较为薄弱的现状,建议从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角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各单位的法制工作建设,充实法制人员力量,进一步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人员、场所和经费保障,以保证相关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相关职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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