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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我市工业企业做好当前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我市工业企业做好当前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厦经运函〔2007〕156号)


各工业企业:

  进入7月份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现8天的高温天气,7月20日最高温度达到39.2℃,创我市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温度,岛外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超过39℃,局部地方开始出现旱情。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我市仍将维持高温晴热天气。为减少和降低高温酷暑天气对企业正常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的影响,遵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闽经贸明电〔2007〕52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厦委办〔2007〕70号)文的精神,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工业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深入基层关心、慰问在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干部职工。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适宜在高温、高湿条件下工作的人员要暂时调离岗位。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防止发生人员脱水、中暑。高温时段要停止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防止工人因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二、各工业企业要在抓好防暑降温工作的同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三、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督检察,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食堂饮用水、食品卫生的质量监督,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五、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布置和监督检查,真正把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发生重大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生产工作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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