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工作小组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工作小组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厦府办〔2005〕2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明确责任,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04]298号文)精神,现将各工作小组组成单位(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社会诚信教育工作小组

  组 长:
  高玉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
  陈宝安(市委宣传部副处长)

  汪成旺(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林志雄(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亚梅(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邓成辉(市交通委党工委副书记)

  吕聪成(市计委党组副书记)

  白玉渊(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张启怀(市经发局纪工委书记)

  姜元德(市贸发局党组副书记)

  余永福(市整规办处长)

  陈灿煌(市工商局副局长)

  戴黎明(厦门国税局副局长)

  刘晓玲(市地税局副局长)

  郭永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俊杰(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书记)

  林燕丽(思明区文明办主任)

  王 斌(湖里区文明办主任)

  李梅英(集美区文明办主任)

  周玉华(海沧区文明办主任)

  吴原木(同安区文明办主任)

  纪清渊(翔安区文明办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的诚信宣传;

  2、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市直机关的诚信教育;

  3、市委政法委负责政法系统的诚信教育;

  4、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及在校青少年的诚信教育;

  5、市交通委负责交通口岸系统的诚信教育;

  6、市计委负责金融保险系统的诚信教育;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