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4-2010)的通知
(厦府办〔200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4-2010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一月八日
厦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004-2010年)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将为厦门职业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推进职业教育与社会进步、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是当前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为此,根据海湾型城市的总体建设目标和《厦门教育之城规划》,制定厦门职业教育2004-2010年发展规划。
一、厦门职业教育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职业教育持续发展。至2004年,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1所,在校生28616人。其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16所,在校生9583人;市卫生、文化、体育行政部门所属中等职业学校4所,在校生1742人;技工学校2所,在校生2950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生7072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7所,在校生4385人。全市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含厅属中专),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全市现有公办高等职业学校4所,在校生7999人;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含筹建)10所,高职学历教育学生3999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学生13820人。
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有着良好基础和优势,但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偏小,教学设备不足,实训基地建设明显滞后,“双师型”教师队伍缺乏;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
二、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为重点,推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着力培养“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升学有希望、终身学习有基础”的毕业生,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就业需要紧密结合,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高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普通教育相协调,定位准确、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