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风景林地建设及林相改造工作:为加强对岛外靠城区一面山的保护工作,应加大对部分山体调整为风景林地的力度,全年计划调整划归风景林地47公顷。主要为同安区的大轮山、梅山,集美区的兑山,翔安区的香山,海沧区的蔡尖尾山等。继续实施岛内林相改造工程,计划完成改造面积约10000亩,改造范围东起云顶岩的洪脊山、西至白泉干休所后山,经东山水库、碧岩山、东排山、西姑岭和植物园坡向着市区一重山的72个小班。
5、海岸防护林带及滩涂湿地生态林建设:以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为契机,抓紧杏林湾中洲岛“园博会”规划建设,加快杏林湾片区园林景观建设;启动钟宅湾片区建设,建设环湾路绿化带及中心岛防护绿地20公顷;加快马銮湾湿地公园建设。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
三、造林绿化及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2005年我市的造林工作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有林地面积为目标,切实抓好造林更新、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等营造林基础性工作,实施重点生态区林分改造工程。主要任务是完成造林更新 1万亩,新造幼林抚育2万亩、中幼林抚育间伐0.5万亩,重点地段林分改造0.5万亩。
配合海湾型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推进海湾大道及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沿线景观林带建设。公路部门做好灌新路(一期)(3.4公里)、集美大道(4.9公里)、杏海嵩道路(2.57公里)及高殿2号路(0.8公里)等在建道路配套绿化和其他专项的绿化工程。岛外四区要各完成县乡道绿化5公里。铁路部门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厦门区域内铁路沿线的环境景观整治,拆除铁路沿线的违章建筑, 在铁路沿线两侧各15米宽的范围内种植树木、实施绿化。
四、措施和要求
(一) 切实加强绿化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精神贯穿于宣传工作中去,切实增强全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激发人民参与生态建设的热情。要进一步有计划地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法定性、义务性、公益性,使适龄公民都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以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绩效考核指标。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把各建设项目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的程度和完成的时间,区领导要亲自抓,定期检查督促并研究解决问题。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本计划及省绿化办的年度绿化工作要点对各区绿化工作进行考核,半年组织一次进度情况检查,年底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将各区、各部门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上报省绿化委员会和市政府并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领导。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国家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的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的责任主体,应把全民义务植树列入生态建设的重要日程。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市直单位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要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义务植树的职能,切实将义务植树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制度,作为依法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手段。要建立统计、检查、通报制度,确保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扎实、健康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