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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05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05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府办〔2005〕52号)


各区人民政府,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05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三月三日

厦门市2005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一年,也是我市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加快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民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建设、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2005年我市全民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工作总任务为:完成义务植树劳动工日70万个,植树250万株;新增园林绿地350公顷;完成造林更新1万亩,新造幼林抚育2万亩、中幼林抚育间伐0.5万亩。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绿化现状及特点,把义务植树与各项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全民义务植树任务。落实和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结合领导办绿化点制度,各区至少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的义务植树基地(城区基地面积5公顷以上、城郊基地面积10公顷以上)。继续开展“军地共建绿色家园”及“植纪念树”等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认建、认养绿地。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工作的重点是结合搞好厦门岛内山林的林相改造、坂头林场林分改造,以及翔安大道、集美大道两侧绿化等,并且继续搞好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各区、市直系统的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指标详见附件1。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为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的成果,加快海湾型生态城市绿地系统的构建步伐,今年要新增园林绿地350公顷,争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5%,绿地率达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5平方米。主要任务是:

  1、公共绿地建设:计划新增公共绿地87公顷。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续建白鹭公园,年底达到初步开放水平;续建忠仑公园,完成虎头山公园绿地及湖边水库周边绿地前期工作。思明区新建街头绿地,继续完善演武池公园建设、金榜公园西大门景区建设,开工建设胡里山亲水乐园、黄厝体育公园。湖里区新建街头绿地,动工建设薛岭公园、石头皮山公园,完善江头公园。集美区初步建成月美池公园、宁宝公园、杏南蓄洪池公园、古树群公园,新建马銮街头绿地,同集路东侧绿地。同安区初步建成体育中心周边绿地,完成文笔塔公园、古庄公园前期工作。海沧区加快内湖公园建设速度,完成湖周边绿地及行政中心广场绿地等。翔安区建成古松林公园,中心镇区街头绿地。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继续做好鼓浪屿拆迁地的环境整治以及三丘田码头绿化。

  2、道路绿化及环海湾风景林带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幅度扩大绿地面积,为生态城市建设留出足够的绿色空间。计划新增道路绿地101公顷,主要项目是:县黄路北段、环岛路(香山-五通)旅游路配套绿化、仙岳路(湖边水库-五石路段);翔安大道、集美大道、杏海嵩道路、高殿二号路、灌新路(一期)等道路绿化;各区市政道路配套绿化。

  3、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建设:全年计划新增单位和居住区绿地95公顷,其中集美区20公顷、海沧区15公顷,思明区12公顷、湖里区10公顷,同安区24公顷,翔安区1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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