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秋冬季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学校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全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抓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警钟长鸣,时刻防范,常抓不懈,彻底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摆上重要日程,凡涉及学校安全的议题要优先安排、优先研究,问题要优先考虑、优先解决,工作要优先部署、优先检查,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心上,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教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把学校安全工作拿在手上,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要把学校安全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始终,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心系学校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展板、电子屏幕、分发安全教育资料等形式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实效,努力营造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氛围,不断夯实安全教育基础。要结合当前冬季来临和高速路开通的实际,对学生特别是校外住宿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防电、防煤气、防火、防滋扰、防抢、防盗等安全保护、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农用车辆、无营运资格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不上高速路、横穿高速路,不在高速公路上玩耍、骑自行车;教育学生正确用电、用火、用煤气,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确保校内外住宿生的安全。同时,积极开展校园紧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和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