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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4年1月9日)


  2003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认真组织动员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学校教师和医疗单位医院工作者,通过定点扶贫、“结对于”扶贫、对口帮扶等形式,深入到贫困乡、村和贫困户开展扶贫工作。在各包扶单位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扶贫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年全年社会扶贫资金(含实物折款)投入近2000万元。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为增加贫困农民的收入,共同达小康做出了积极贡献。在2003年的社会扶贫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市委、政府决定:

  1、对在2003年度支持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等34个单位给予表彰;

  2、对在2003年度社会扶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等29个单位给予表彰;

  3、对在2003年度教育“结对子”扶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等7所学校给予表彰;

  4、对在2003年度医疗“结对子”扶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武警内蒙古总队医院等7家医院给予表彰;

  5、对在2003年度无帮扶任务,但在扶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中国民主同盟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等4个单位(团体)给予表彰;

  6、对在2003年度给予我市大力支持的自治区扶贫办、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党委政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表示感谢;

  7、对在2003年度社会扶贫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黄在刚等35名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8、对在2003年度宣传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杨艾青等3名先进新闻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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