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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加强、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教育活动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教育活动。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本着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成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分阶段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总结报告要及时上报上一级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转段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为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和人才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都要开设专栏、专题,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要刊登、播发开展教育活动的好的做法、理论文章、组织评论员文章及专题采访等。

  (四)做好督查工作。活动中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有效督查机制,各级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分阶段有重点地协调组织好有关单位,深入到开展活动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看经验做法,推动整体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当前防治“非典”工作、业务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三不误、三促进”,确保“优化环境”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1、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旗县区、开发区和市机关名单;

  2、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重点单位名单:

  3、市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4、市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所属各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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