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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学习整改阶段(时间为2周左右)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主要包括存在问题、整改目标、具体整改措施,特别是为全市的重点工业项目、重点建设领域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搞好服务、有利于搞好投资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更好地培养、吸引、使用人才方面的措施。整改措施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班子的整改方案要经过集体讨论,一把手负总责,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明确进度要求;个人整改方案要经班子主要领导审阅把关。

  2、公布方案。班子整改方案要对外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自查。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进行自查。各部门的专题会议应扩大到机关环节干部,并在此范围开展谈心活动。

  4、检查。在自查基础上,市“优化环境”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旗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旗县区、开发区的“优化环境”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其直属机关的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具体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5、总结。各活动单位检查达标后,召开大会,对活动开展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全市开展“优化环境”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全市“优化环境”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杨静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彭慧和副市长董恒宇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主任由市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的一名领导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监督协调组、市直机关组和人才环境建设组。

  市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教育培训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做好督查和后勤保障工作。市纪委(监察局)要协调有关方面搞好监督,做好对举报案件,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和社会满意度的调查工作。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抓好市直机关的“优化环境”教育活动。市委党校要做好“优化环境”教育活动的有关培训工作。市人事局要抓好人才环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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