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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信息工作细则》的通知

  (六)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将转办与自办结合起来,按照人大和政协规定的时间办理完毕。人大、政府临时交办的事项,随交随办。
  第八条 综合信息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按照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将任务分解下达,由责任人落实完成。
  (二)对于基层报送的各类信息稿件,由分口秘书进行登记、编号、审阅并及时给予处理。稿件采用后,填写《用稿通知单》寄给撰稿本人和所在单位,以资鼓励。
  (三)分口秘书彩编的各类信息稿件,一律送科长把关、审核,并决定是否采用或发表,稿件的总编工作由科长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
  (四)综合材料由秘书完成之后,先由科长把关,再送分管主任或秘书长审定签发。形成的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稿经过把关后由分管市长签发。年度或换届政府工作报告(草案)由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最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由专人接办、汇总并初审办复意见,最后送分管主任或秘书长复审签发。每年在人代会、政协会召开之前,要将办理议案提案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
  第九条 综合信息工作执行以下制度:
  (一)分工协作制度。即按人口定岗定责,做到工作有目标,完成任务有比较。秘书有分工也有协作,工作中要经常通气,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考核制度。根据秘书承担的任务,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考核。
  1.信息调研工作。秘书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主要看其写稿或组稿的质量。衡量的标准是:自办的信息刊物是否采用;新闻单位是否采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刊物是否采用;国务院信息刊物是否采用;领导有无重要批示。达到以上五个标准,则以积分形式记录在案,年终进行总评,工作出色者适当给予奖励。
  2.综合工作。秘书在接受任务之后,根据其工作量大小,看其是否在规定时间和质量上达到了领导的要求,凡出色完成任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以积分形式记录在案,年终按总分多少,适当给予奖励。
  3.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工作以及其他工作。秘书在规定时间完成议案提案催办答复任务,保证了质量,联络协调工作没有失误,人大和政协比较满意,并有证明材料,由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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