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根据领导的指示,向自治区政府报告全市某一时期重要工作情况。
(九)撰写市政府一年大事记。
(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信息网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二)办好《领导参阅》、《政务信息》和上报国务院的《呼和浩特信息》。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综合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秘书按照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起到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面向基层、面向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准确、及时、全面,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并要坚持喜优皆报。
(三)提高信息质量。把重点和精力放在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上,及时、准确地把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情况反映上来,为市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四)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对一些重要或有价值的信息,做到快收集、快处理、快传递、特别要做好向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报送信息的工作。
(五)加强综合分析,及时总结典型,使之成为有情况、有建议、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六)认真做好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工作,按时完成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沟通人大、政协和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与政府的联系。
第七条 综合信息工作的主要方式是:
(一)制度工作计划。为了保证综合信息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要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信息工作计划(包括短期安排),计划要有可操作性,任务明确,要求具体,便于实施。
(二)每季度提出全市信息报送要点。主要根据下级的精神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报送信息的内容和要求,发各地区、各部门参照执行。同时,每季度要通报一次报送信息稿件和用稿情况,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三)按照计划和信息报送要点安排任务,落实到人;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可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四)利用建立的信息网络收集信息;通过参加各种会议获得信息;深入下去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
(五)全面了解政府工作,收集各种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定期报告情况和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