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提高行政立法质量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各相关部门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立法规划,尽快起草目前急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力戒行政立法中的形式主义,坚决破除行政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重点控制收费权、发证权、处罚权,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立法的立、改、废工作要同步进行。在认真做好行政立法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国务院的安排布置,根据改革形势的发展,根据西部开发的需要,对已经失去存在意义或需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依法定程序及时清理,保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质量。
五、坚决依法制定行政文件,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行政现象
制定行政文件是行政机关从事行政管理重要形式,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文件的制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的公文处理办法和公文处理制度,出台的行政文件要符合法律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由法制工作机构审查,确保其合法、可行、规范。制定其他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也要先交法制工作机构从法律角度审查把关。对违反法律的行政文件,必须及时撤销,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负起责任,指导各行政机关对下发的行政文件每年都要进行全面清理,形成制度。
六、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彻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执法主体,从根本上解决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利益驱动等问题。对不属于行政管理的事项,按国家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从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中剥离出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但要求实体合法,同时还要程序合法。进一步完善“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相关制度。
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持证上岗制、公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执法责任制规定》,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推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明确各行政执法活动的主管部门,将责任落到实处,层层签定责任状,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将执法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建立内部的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必须纳入各部门的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和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年度实绩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政绩内容和领导成员职务升降的依据之一。以抓试点的形式,开展执法公示制活动,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开。按照引白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告,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和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错案的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认真贯彻
行政复议法,把行政复议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