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
(呼政发[2000]1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
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首府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基本方针,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积极做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制监督、法制学习、法制培训、法制宣传等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努力建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新形势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当前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法制观念淡薄,行政立法滞后,行政执法交叉,执法监督不力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对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社会事务还不完全适应,依法办事能力不强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领导方法,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工作。首先要走出认识误区,克服依法办事是司法机关或法制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错误思想。树立法制思想,行使职权要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就是按规矩行政。因此,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员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直接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领导干部都会难责其咎。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忽视对依法行政的领导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切实负起责任,保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尽快把法制工作机构建设落到实处。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场革命,涉及面广,难度大,没有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依法行政就很难落到实处。各地区和各部门都要按照国务院这次机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要注意选拔、培养法制工作人员,力争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各级领导要善于使用法制工作机构,信任和支持他们的工作,作出决策,特别是重要决策,要让法制机构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可能涉及法律事项的其他会议,都要让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在处理日常工作中,也要多让法制工作机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