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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外事办公室(辽宁省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朝边界辽宁段和黄海海域边界,配合外交部完成中朝边界联检工作;处理边境、口岸沙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及联谊活动,负责跨国界设施建设和界河工程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我省与朝鲜、韩国、蒙古的友好交往与合作,负责中国驻朝鲜、韩国、蒙古使馆同我省的公务交往活动;负责朝鲜、韩国、蒙古驻华使馆外交官员来我省的公务活动。
  (四)亚洲处。
  负责我省与除朝鲜、韩国、蒙古以外其他亚洲国家的友好交往与合作;负责中国驻上述国家使馆同我省的公务交往活动;办理我省与上述国家对外交往等事宜;负责上述国家驻华使馆外交官员来我省的公务活动。
  (五)欧洲非洲处。
  负责协调、指导和处理我省与欧洲、非洲各国之间的外事往来和涉外事宜,办理我省与上述国家的对外交往事宜;负责中国驻欧洲、非洲国家使馆同我省的公务交往活动;负责上述国家驻华使馆外交官员来我省的公务活动。
  (六)美洲大洋洲处。
  负责协调、指导和处理我省与美洲、大洋洲国家之间的外事往来和涉外事宜;办理我省与上述国家的对外交往事宜;负责中国驻美洲、大洋洲国家使馆同我省的公务交往活动;负责上述国家驻华使馆外交官员来我省的公务活动。
  (七)礼宾文化新闻处。
  拟订我省礼宾接待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和外国政要来访的邀请、审核工作;负责以省政府和省外办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安排省级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我省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我省重要涉外报道稿及相关文稿;负责外国驻辽新闻媒体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负责省内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批和呈报工作;负责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工作。
  (八)友好城市处(友协办公室)。
  负责建立和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合作关系,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对外经济、社会、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审核、管理我省同外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并在友城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发挥民间交往作用;负责审查国际友人荣誉资格工作;广泛开展辽宁省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工作;负责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九)领事专家处。
  负责对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工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外国在我省机构和人员的民事、刑事案件;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处置境外涉及我省的突发事件;参与处置省内涉外突发事件;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我省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工作;办理涉外公证、认证;承担除经贸往来业务外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邀请函)的办理工作;审批《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配合外国专家、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我省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进行审定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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