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各区(市)县物价局2002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结果的通报
(成价综[2003]15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2002年,我市各级物价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价格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解决好了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根据市物价局对各区(市)县物价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局对2002年各区(市)县物价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物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授予金牛区、都江堰市、青白江区、邛崃市、青羊区、成华区、金堂县、温江区物价局2002年度成都市物价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通报表彰;同时,授予崇州市、新津县、龙泉驿区、锦江区、双流县、大邑县、武侯区、新都区、郫县、彭州市、蒲江县、高新区物价局2002年度成都市物价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称号,并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