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据保障河流及相关地区供水安全的要求,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核定流域水资源的可利用量,研究提出水资源配置方案,在充分考虑节约用水的基础上,提出水源工程开发建设及外流域调水方案。
(五)根据粮食安全要求和流域水土资源条件,合理确定流域种植结构和灌溉发展规模布局,研究提出主要灌区节水改造方案。
(六)按照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要求,充分考虑大自然的生态修复能力,研究提出各类型区水土流失的防治思路、目标,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多沙粗沙区拦沙工程、预防保护与监督、监测等水土保持总体布局方案与治理措施安排。
(七)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复核调整水功能区划,明确水生态保护对象、目标和措施,核定河流水域纳污能力,制定不同来水条件的入河污染物总量限排方案,根据水功能保护的要求,提出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对策措施。
(八)根据河流水能资源条件,研究提出水力发电开发意见。
(九)从加强政府履行流域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出发,研究提出流域防洪、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水土保持、涉河工程管理等流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方案。
(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环境的需求,合理制定综合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分析规划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的影响,科学评价规划方案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规划编制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自下而上、开放式编制方法。根据省上总体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规划准备、规划意见拟订、规划报告编制和审查报批四个阶段。
(一)规划编制准备阶段(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
本阶段主要包括两方面工作:一是根据省水利厅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县(市、区)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关资料和相关规划成果以及流域涉水活动现状调查资料;二是制定马栏河流域规划编制提纲。马栏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提纲由市水利局初审后,报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规划意见拟订阶段(2008年2月至3月)
根据现状调查情况,结合相关专业规划拟订马栏河流域综合规划意见。规划意见由市水利局初审后,于2008年2月28日前报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规划报告编制阶段(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