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扩面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咸政办发〔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去年7月份,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近一年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策宣传,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试点工作推进。目前,市县两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机构全部建立,各级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以《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为主的政策指导性文件和《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18周岁以下)》等配套文件顺利出台实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需要,增设了相应科室,配备了工作人员,改善了办公条件,初步实现市级统筹联网,保证了试点工作的稳步开展。截止5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9.1万人,参保率为16.6%,基金征缴824.5万元。
但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扩面工作的整体情况看,各县市区扩面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扩面工作好的兴平市完成任务的47.3%,彬县完成任务的28.6%,高新区完成任务的28%;扩面工作最差的县仅完成3.3%。
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主要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在工作中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对工作不重视,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试点扩面工作的开展;有的地区对相关政策研究不透,工作方法简单,宣传方式单一,对居民急待了解的有关政策和迷惑性问题缺乏针对性的宣讲,有些居民还在等待观望;个别县经办工作人员和经费还没有完全到位,信息系统建设还需加强。
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列为陕西省八大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也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之中。针对当前存在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全市各级要把政策宣传贯穿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始终,针对各类人群,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增强城镇居民参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扩面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提高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