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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野生世界观光电瓶车收费标准的复函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野生世界观光电瓶车收费标准的复函
(成价函[2003]34号)
金堂县物价局:
我局《关于成都野生世界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成价函[2003]3号)发出后,收到成都野生世界有限公司关于电瓶车收费标准的申请,要求电瓶车按“每站”收费。为了方便游客乘车,经研究,同意成都野生世界观光电瓶车收费标准为每站每人5元,包车每小时每车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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