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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预警预报工作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预警预报工作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通知
(成价综[2003]75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二月中旬,广东一些地方部分商品价格出现了剧烈波动,一度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为防范和应对类似情况的发生,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走势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应对和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的有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重要性。价格异常波动轻则影响市场供应,重则扰乱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并容易被敌对分子所利用。因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把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掌握情况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迅速采取措施,遏制事态蔓延,保证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

  二、认真做好价格预警预报工作,建立价格异常波动紧急报告制度。要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完善成品油、粮食、棉花、药品、房地产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同时,要确保价格信息传递渠道快捷通畅。一要充分发挥已有信息传递渠道的作用;二要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改善价格信息采集、传输的手段,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三要建立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或发生价格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情况。

  三、制定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为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预案,做到未雨绸缪。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即可迅速启动并实施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如果价格异常波动涉及范围较广,上涨幅度较大,发展下去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局报请省政府批准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把价格异常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把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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