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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用人单位实施2007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社会保险年检及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址:温泉西路70号工行2楼

  电话:(0991)4643374  4644043

  7.头屯河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

  地址:乌市火车西站站前街559号

  电话:(0991)3107670  3107611

  8.东山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

  地址:乌奇公路32号  电话:(0991)6864365 6886030

  9.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

  地址:中亚大道77号工行1楼

  电话:(0991)3715404  3797040

  附件:1.《2007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内容及所需证明材料》;

  2.《2007年度社会保险年检及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内容及所需证明材料》。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
2007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内容及所需证明材料

  一、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订立、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九)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

  (三)2006年度3月、6月、9月、12月份的财务原始凭证、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

  (四)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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