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生均培养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价函[2003]118号)
市级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了准确地掌握我市民办学历教育生均培养成本的情况,以便科学、合理地制定其收费标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从今年起在我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开展生均培养成本调查工作,并逐步建立民办学历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审核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凡在市物价局申办《收费许可证》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不包括改制后的联合中学),均属生均培养成本调查工作的范围。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学校2001年、2002年的基本情况,收支情况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详细内容见调查表。
二、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在各学校按本通知布置的调查内容进行填报的同时,市教育局、成都市价格认证中心配合市物价局选点进行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