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张光荣
分管:综合法规处、农业价格管理处 、监督检查分局
综合法规处 责任人:龚晓俊
1、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左右。
2、继续巩固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和涉农价格(收费)监督员制度。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做好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的文秘工作。
4、贯彻“四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行依法行政。
5、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准确、及时报送政务信息。
6、负责实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的组织工作。
7、负责审价、法制、复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价格统计、监测工作。
8、完善目标管理各项制度,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督办、检查、考核工作。
9、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非典”防治工作任务。
9、完成2003年度《成都年鉴》物价部分的编纂工作。
10、负责《四川价格年鉴》发行牵头工作。
13、组织完成调研文章1篇。
农业价格管理处 责任人:李荣
1、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左右。
2、适度调整污水处理价格,加大污水处理,积极为我市环保工作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对放开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3、年内启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试点工作;开展交通运输、医院自制药品、民办学历教育收费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3]3号)精神,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意识,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5、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非典”防治工作任务。
6、组织完成调研文章1篇。
7、完成《成都物价简报》4期;提供较为重要、有具体内容的工作信息12条(每月至少1条)。
监督检查分局 责任人:王志坤
1、清理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和职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学校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制, 学校教育收费和职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投诉查处率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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