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03年度工作奋斗目标任务的通知
(成价综[2003]121号)
各处、室、分局、中心:
根据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和省物价局下达我局二○○三年全局工作奋斗目标任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将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处、室、分局、中心,请认真贯彻执行,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兑现。
附件:成都市物价局2003年度工作奋斗目标任务通知
二○○三年六月五日
成都市物价局2003年度工作奋斗目标任务
局长:苏光明 主持全局工作
分管:工业交通价格管理处
工业交通价格管理处 责任人:黄薇
1、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左右。
2、实施以区(市)县为单位的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
3、年内适度调整电力、天然气价格,积极探索对放开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3]3号)精神,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意识,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5、年内完成农村电价专题调研工作,重点了解农村电力方面存在的“三乱”现象和农村电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6、积极稳妥实施“五路一桥”收费政策。
7、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非典”防治工作任务。
8、组织完成调研文章1篇。
9、完成《成都市物价简报》4期;提供较为重要、有具体内容的工作信息12条(每月至少1条)。
副局长:范光远
分管:收费管理处、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中心
收费管理处 责任人:华玲娣
1、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左右。
2、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人均税费负担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3、坚决清理学校乱收费,学校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制。
4、规范管理职业中介机构,全年城区投诉查处率达95%。
5、年内出台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6、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3]3号)精神,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意识,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