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消防素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提高市民消防素质作为社区消防建设的重要内容,下大力气,抓出成效。一是开展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营造消防宣传氛围。二是利用现有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如在社区图书室和老年人活动室等,增加消防内容,开展消防宣传。三是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如举办夏季消防科普纳凉晚会、社区居民消防文艺汇演,组织假期少年消防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等,使消防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四是城市消防站要定期向社会开放,组织社区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增进消防知识的了解,使消防宣传贴近市民群众,贴近社会生活,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四、突出重点,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老式居民建筑的防火工作,针对老式居民楼房建筑结构易燃、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差等特点,在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的同时,对一时难以改造的老式木质结构的居民建筑,要投入资金更换老化电气线路,发动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和逃生器具,定期组织清理疏散可燃杂物,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加强对社区 “四小单位”的消防管理,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每年要与辖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适时组织对公共场所、外资企业、易燃易爆物品的专项治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是加强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治理小区乱停车和设置路障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
五、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健康发展.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要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档案,指导社区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和基础建设,及时发现和推广工作经验。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公安部《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切实承担起对管辖区域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能,防止“失控漏管”,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