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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咸阳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咸阳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已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现根据工作需要启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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