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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企业通勤车辆正常运行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企业通勤车辆正常运行的通知
一、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通知各查验站尽快优先查验放行运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和企业上下班通勤车。
二、
各查验站对除运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和企业上下班通勤车以外的其它车辆仍需重点消毒查验,以防止非典型肺炎通过交通工具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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