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海东路东段、大台什路南段、锡林南路南段各类用地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海东路东段、大台什路南段、锡林南路南段各类用地的通告
(呼政发[2002]48号)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海东路东段(西起构件街,终止与二环路相交)全长约1.846公里,道路规划宽50米;大台什路南段(北起新建东街,终止文明路口北)全长约1.46公里,道路规划宽40米;锡林南路南段(北起石羊桥东路,终止与二环路相交)全长约1.68公里,道路规划宽50米,以上3条道路两侧预留地各50米的范围内进行拓宽改造。
  自本通告颁布之日起,海东路东段、大台什路南段、锡林南路南段拓宽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土地严禁转让及乱搭乱建、擅自施工。各有关部门不得为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土地办理或补办规划、土地、建工、房产等手续。其范围内的耕地、菜地、林地严禁播种,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