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整居委会设置,健全居委会组织。居委会一般按管辖700-1200户设置,管辖户数太少或太多的居委会要进行调整合并。居委会一般由5-7人组成(视管辖户数、人员而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原则上由主任兼任),委员会成员2-3名。
3、改善居委会(党支部)办公条件。在充分利用原有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基础上,对没有办公用房或办公用房达不到标准面积的居委会,在单位家屑宿舍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几个单位聚居的,由街道协调共同投资解决;分散居民区的,由房管部门解决;开发的住宅小区,必须要规划和设计居委会办公用房,开发商必须按标准户数无偿给居委会配套用房,否则小区不予竣工验收;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一般应不低于60平方米(二室一厅),水、暖、电、电话等设撞齐全。居委会办公场所问题2000年底前要全部解决(包括暂时租借),三年内都要有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此项工作由各区负责落实。
4、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优化居委会干部结构。居委会干部主要从市、区党政机关干部中分流、选振,也可从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待业青年中公开招聘一部分,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选举程序。今后居委会干部的平均年龄要调整到40岁左右。
5、鼓励机关干部特别是年青干部到基层工作,使街道和居委会成为重要的干部储备库。今后在任用干部时,原则上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从居委会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区级领导从优秀的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中选拔.
6、妥善安置现任居委会主任,在清退时,可按本人在居委会工作时间的长短,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费。
五、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市的现代化管理
1、大力扶持社区服务务。民政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社区服务业做好行业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城建部门要从城市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好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点的规划建设工作,保证社区服务的用房、用地,卫生部门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业;工商、税务、劳动、文化、体育等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我市的有关规定,大力扶持社区服务业的开展。通过2-3年时间,使我市社区服务业逐步迈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2、积极开拓社区服务领域。要坚持街道搭桥、居委会组织、社会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为宗旨,从新形势下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出发,增加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领域,鼓励居民个人、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兴办家政服务,托幼托老、医疗保健、就业指南、安装维修、房屋中介、物业管理、文化娱乐、绿化养殖、环卫保沽等便民型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实现社区服务产业化、实体化、社会化,使社区服务业成为城市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3、优化社区环境。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围绕社区环境的净化美化,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卫生模范小区和“人人动手美化家园”等活动.以整治“乱摆摊、乱张贴、乱倒垃圾、乱建私房”为突破口,街道综合执法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发动居民群众,清除卫生死角,依法治理占路、乱贴、乱堆乱放、违章建筑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桉照社区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30%的目标搞好社区绿化,在居民中开展“居民文明护绿”活动,形成专业队伍护绿与群众护绿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确保绿地面积不断增加。规划、建设部门要采用生态学的方法进行社区住宅规划和建设,注重社区的净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市、区、街道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居民区道路、上下水、路灯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